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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乡镇专职消防队员8人公告

来源:今日招聘 | 发布时间:2024-05-07 04:00:56 |  访问:567

因工作需要,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队员,由顺昌县消防救援勤务中心派驻顺昌县各乡镇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

此次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名。派驻至顺昌县各乡镇,主要负责协助乡镇分管领导抓好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日常管理、训练演练和灭火救援工作,协助乡镇消防工作站开展防火巡查检查、消防宣传等工作。
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热爱消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
(二)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,服从管理,符合《消防员职业健康》规定的身体条件,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、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;

(三)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,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;

(四)退役军人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指战员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、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、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优先聘用;驾驶特种车辆(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B2、A2、A1,且实际驾驶相应车型工作经验3年以上)优先聘用;

(五)因工作特殊性,招聘对象仅限男性,且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纹身瘢痕。

三、招聘岗位要求

(一)年龄、学历:45周岁以下(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,报名时年满18周岁,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可适当放宽年龄),大专(含)以上学历。

(二)工作地点:建西镇、大历镇、郑坊镇、元坑镇、仁寿镇、岚下乡、洋墩乡、高阳乡8个乡镇专职消防队。

(三)身体条件:身高162厘米以上,体貌端正,无残疾,无重听,无色盲,无传染性疾病,裸眼视力不低于4.8,具备适应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体检符合《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》。

(四)其余条件: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B2、A2、A1驾驶员,应无严重行车违章、交通责任事故记录。

四、薪酬待遇

(一)派驻乡镇专职消防员保障经费按照8万元/人/年的标准核定(含五险一金、被装费、人身意外保险等),试用期间只发放基础工资。入职前服兵役(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)按比例计入工龄。

(二)工作服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。

(三)原则上实行“月休四天”轮值班制度,工作时间需24小时在位。

五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1.应聘者需填写《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》(附件1),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:

(1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(2)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(3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(4)具有岗位专业等的可提供相关证书、证明的原始材料,面试时交给面试组人员审核;

(5)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持有B证以上驾驶员需要);

(6)提供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材料(体检项目详见附件2,面试通过后提供)。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,复印件留存;

2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4年5月8日;

3.报名地点:顺昌县城南东路1号(顺昌县消防救援大队),报名咨询电话:18659996534。

(二)资格审查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,通过后,用人单位将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、面试考试、政审等。

(三)体能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体能测试内容为:1000米跑、100米跑、5*20负重折返跑和双杠臂屈伸;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。面试结束后,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,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;

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,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人员。进入政审人员,将及时电话或短信平台通知应聘者,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。

六、聘用

(一)聘用人员按消防队相关规定管理,先期进行为期两周左右的集中集训。派驻乡镇专职消防员采取聘任制,每三年聘任一次,首次聘期含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间只发放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,不包括奖金、补贴等福利。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考核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的,正式聘用;考核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;

(二)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。

七、其他

(一)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,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,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;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;

(二)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,由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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